一是要促进和辅助外源型产业集聚的转型,协助其演化为植根于本地的独立工业企业,使其投资于比较长期的内部资源,巩固与跨国企业或海外企业的战略关系,即强化它们在产业链中的长期竞争力。
二是增加社会资本和地方公共资源的投资和增强企业使用地方公共资源的机会。一方面可协助企业进行企业内部资源的长期投资,例如人才、知识、技术、设备等,减轻它们的成本,另一方面可促使它们在产业链上延伸至加工以外的环节,包括质量改善、新产品开发,或在产品结构方面有所提升。
由于这样的重心转移,政府政策便不应再局限于一般的投资优惠或基础建设硬件的投资,而是有所针对,例如对企业投资于人才、研发、设备等,政府提供免息贷款以至直接的财政补贴。
三是在增强社会资本与公共资源投资方面,投资同样要有针对性,应建立地区学习机制,例如由政府直接或间接建立中专以上的职业学校、技能培训中心、科研机构、产业技术与市场情报机构,鼓励成立行业协会、专门技术学会或专业人员协会等,以及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巩固地方社会或社区的发展,成为社会资本和地方公共资源的载体和投资者。
这些政策措施的目的实际上是把外源的产业集聚植根于地方,一是扭转它们原来的短期经营倾向,使其长期化,把它们变为真正的本土企业,与本地的社会资本与地方公共资源,以至地方的公共利益紧密结合,二是从投资社会资本、公共资源方面协助企业发展出创新和升级转型的竞争能力。 由于自发型产业集聚已形成一定的企业网络和根植性,形成了社会资本和地方公共资源互相促进的基本机制,进一步改善将产业升级和转型的关键不是重新创建这个机制,而是在这个机制内纳入新的知识,打破原有的路径依赖。
一个方法是由政府引进新的知识体系,冲击原有的地方公共资源的知识基础,以及与此相连的产业集聚和所属企业的运作模式。新的知识体系仍然可以由原来的地方公共资源的体制作为载体,但不能单纯依靠这个体制自我更新,而需由政府超越这个体制,强制引入新的人才、教育、培训、课程和机构,更重要是引入新的技术知识,包括生产工艺、科研设计、管理、市场等。这同时要求政府从本地或上级政府层次筹集动员资金来支付新知识投入的费用和成本。
另一方法是引进新的相关企业,特别是在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科技等各方面都比原有企业优越的企业,从而产生冲击,促使原有的产业集聚调节适应。新的企业可以属于产业集聚的地方生产体系的不同环节,由于生产体系的完整性,某一环节的转变会促进整个体系其他环节的调整及适应,这个方法同样决定于政府的能力,但更重要是如何挑选适合引进的企业,以及在引进之后怎样协助它们进入产业集聚的地方生产体系之内,使其产生母细胞效果。 克服上文所述工业园区的先天性限制,从国内外经验看有两个方法:
一是采取企业工业园区,让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垄断整个园区,如美国底特律那样,形成企业镇(company town)。二是工业园区的企业引进标准依据产业链,形成完整的生产体系,由园区选择企业,而不是企业选择园区。
特别是高新科技产业,由于其高新因素,在中国内地除了个别科研水平较高的城市外,地方的公共资源未必能与之适应,由于对人才、技术、知识等要求较高,高新科技园区需要科研教育机构的支持。在考虑建立高新科技园区时,需要考虑设在科研教育机构集中的大城市附近,国际上成功的高新科技园区都是位于重要科研教育的城市附近,例如硅谷附近有斯坦福大学、国家级研究院和大企业的科研基地;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美国波士顿附近等国际级大学集中地亦成功地发展出高新科技的产业集聚。此外,高新科技园区的引进政策,可在引进生产企业的同时,引进科研为主的企业和机构,把园区的产业链延伸至科研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