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
1、考生应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进入面试考点候考室,等候面试抽题;
2、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3、未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超过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面试成绩记为缺考;
4、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5、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扩展资料: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考生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
面试实行考官主考制度,考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考官须经过省级或以上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 评审组由3名考官组成。
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生将身份证、准考证交考官核验,核验无误后,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考试结束后,考生上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后,考官归还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发给放行条,考生离场。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师资格网-怎样获得教师资格证书,需要什么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江西教育网-江西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