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49~1985 的医疗改革失败了吗?

2020-05-01 时事 143阅读
一、中国医疗改革的背景。 1949年后,新中国政府大力发展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广泛建立了基层卫生组织,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条件下,保证了大多数人都享有最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改变了以前中国缺医少药,传染病、地方病肆虐的状况,大大提高了广大民众的健康水平。但在计划体制下运行模式,存在很多问题。到1979年时,以往医疗卫生体制可以说是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这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短缺与浪费并存,资源利用率低,当时“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已成为大问题,各个医院都是“病满为患”。二是医院效率低下,“医院办社会”,负担沉重,医护服务态度也大成问题。另一方面,卫生发展理所当然的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所以在社会各行各业大改革的同时,医疗改革也应与时俱进。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将中国的改革开放推向高潮,中国的医疗卫生改革也随之起步。 1985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1984年8月起草的《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报告提出:“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由此中国的医改正式启动。这一时期医改的基本思路是模仿国企改革,其核心内容是“放权让利,扩大医院自主权,放开搞活,提高医院的效率和效益”,而改革的基本做法是“只给政策不给钱”。1992年,中共十四次代表大会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卫生系统也向市场化进军了。卫生部按“建设靠国家,吃饭靠自己”的方针要求各个医院。在中国最高级的医院里推出,诸如点名手术、特殊护理、特需病房等措施,得到社会认可,并迅速全面推行。200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医院开始了轰轰烈烈的产权改革。然而进入21世纪之后,社会上尤其是媒体开始抱怨看病难看病贵,2003年的SARS疫情暴露了中国公共卫生的缺陷。促使更多专家把目光集中到医改是否成功。患者不满意,医院不满意,政府不满意; “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老百姓甚至将“医疗、教育、养老”三大支出喻为“新三座大山”。一时间中国已经进行了20年的医改遭遇了全面的质疑,并逐渐转入对中国既定卫生政策的反思,对中国社会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与混乱。 二、医疗改革中的成绩与问题 (一)中国的医疗卫生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医疗改革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标准,衡量一个国家人民健康水平主要有三大指标:一是人均期望寿命,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人均期望寿命为35岁,1985年为68岁,而2004年提高到71.8岁。二是婴儿死亡率,建国初为200‰,1985年为40‰,2004年下降到25.5‰。三是孕产妇死亡率, 建国初为1500/10万,1985年为84/10万,2004年下降到50.2/10万。这三大指标的变化,标志着我国国民的健康水平已经达到了发展中国家的较高水平。 第二、卫生资源迅速增长,基本建立起遍及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1984年全国有医疗机构近20万个,病床241万张,医务人员421万人。经过20年的努力,2004年全国现有医疗、预防、保健、监督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近30万个。各类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327万张,平均每千人3.1张,卫生人员总数525万人,平均每千人有执业医生1.5人。此外,还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88万人,一个遍及城乡的卫生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建立起来。高技术医用设备数量增长很快,1978年我国刚刚引进第一台CT,1985年引进第一台核磁共振,到2001年底,我国医疗机构的CT装备数量已经接近5000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接近6000台,800毫安以上大型X线机4000余台,满足了患者的需求。药品的生产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国内民众的医疗卫生需要。 第三、初步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地开始探索医疗费用与个人利益挂钩、医疗费用定额管理和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等改革办法。20世纪90年代初,有40多个城市在有关政策指导下进行了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1993年末全国参加大病统筹的城镇企业职工只有268万人,参加大病统筹的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只有23万人。又经过10年的努力,我国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有1.3亿人,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约有5000万人。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县,开展了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自愿参加筹资、以大病补助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5年参加试点的农民人数达1.56亿人。 第四、重大传染病防治取得了明显进展。在我国历史上,传染病曾经是严重威胁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疾病。上世纪50年代,因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死亡人数居于全国人口死因中的第一位。8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正式颁布,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在发展中国家中率先消灭了天花和脊髓灰质炎等重大传染病。我国虽然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但多年来成功地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2003年我们战胜了来势凶猛的非典疫情,近两年又成功地控制了禽流感向人类的传播。我们正在认真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型肝炎等严重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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