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间有政策人工调整,结算时措施费(模板、脚手架等)中套定额的人工费是否一起参与调整。
施工期间发生政策性人工工价调整,对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用,一般都是规定从某年某月某日起,尚未完成的工程内容可以调整,已经完成的工程内容就不能进行调整了。但对于措施项目费用而言,就不是这样简单了,首先必须对照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措施费用为一次性包死的,那就不能进行调整了;其次许多措施费用是工程全工程使用的,如何将其中的人工费中区分哪些属于定额工价调整前的,哪些属于定额工价调整以后的,怎样使措施费用人工工价调整能够满足定额工价调整文件的规定,这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例如脚手架在施工之初就搭设好了,也在使用之中,而施工到了一半时定额工价调整了,原先搭设好的脚手架还在继续使用,你说这个脚手架中的人工费应该按调整前还是按调整后来计算呢?这些问题如果甲乙双方能够协商好了,当然执行调整文件是没问题的,否则就很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