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和军官是不同的。
《兵役法》规定,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一般士兵,而是士兵中的骨干,是介于兵与军官之间的一个阶层。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
第八条 人民解放军实行经院校培训提拔军官的制度。 军事、政治、后勤军官,担任营级以下指挥职务的,应当经过初级指挥院校培训;担任团级和师级指挥职务的,应当经过中级指挥院校培训;担任军级以上指挥职务的,应当经过高级指挥院校培训。 在机关任职的军官应当经过相应的院校培训。 专业技术军官应当经过与其所任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的专业技术院校培训。 优秀士兵经过院校培训,可以提拔为军官。
第九条 经军队院校培训提拔军官不能满足需要时,平时可以挑选优秀士兵经过人民解放军总部指定的其他训练机构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也可以招收军队以外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入伍,任命为军官;战时可以从士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军官。
排长不是士官也不是军官,排长是职务,一般应该由少尉或中尉军官担任。
补充:
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年限为一级、二级各三年;三级、四级各四年;五级五年;六级九年以上。一级、二级士官接近排职军官的工资水平,补助补贴基本按排职军官的标准确定。三级以上士官的工资、年增资标准及各种补助补贴,分别比照同期入伍、正常晋升的连、营、团职军官的标准确定。服役满16年五级以上士官,经师(旅)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业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家属随军的士官,其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和上学等待遇,五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营职军官相同,六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团职军官相同。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探亲假两次,每次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已婚的40天,未婚的30天。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入伍后服役期间的工资、休假、医疗保险等待遇与部队直接选取的同级士官相同外,还规定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享受军属待遇。批准入伍前原是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开单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是企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按照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待遇及企业工资制度规定,补发离开单位当月的工资。服满规定服役年限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规定的退休条件的,作退休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织批准,也可作复员安置。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