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没修满不能拿毕业证,具体各个学校不同。
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是:学生在三年内至少获得144学分,必修学分不低于116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I不低于22学分,选修学分Ⅱ不低于6学分。
因此,对于试行学分制管理的学校,学生修满上述规定的最低学分,并通过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由学校发给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扩展资料:
一、大学学分计算方法
部分大学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最低要求学分数,每学期必须如此,如果达不到,会得到成绩警告。每学期最低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
每学期最低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2)
同时,每学期修读学分一般不得超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高学分,经批准如有超选,超选部分按有关规定加收超选费。每学期最高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
每学期最高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1)
二、重修规定
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放在寒暑假之后、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对于补考还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取得该科目或模块的学分。
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可以重修该科目或模块,在达到该领域和科目的最低学分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学生跨科目或领域选修其它容易通过的模块。
对于限选课,不同学校可以有不同做法,可以重修,也可以安排学生在同类课程中另选。
任选课可以重修、改修或放弃。
课程重修须在后续一年之内进行。重修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