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作为第四媒体逐渐在日趋激烈的媒介竞争中,无可争议地获得了自身的地位,其影响已全面而深刻地渗入到人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成为新闻传播活动不可须臾离弃的手段和方式。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7月20日在京发布的“第十四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上网用户总数为8700万,而上网用户中经常使用游览新闻这一网络服务功能的占62.1%。由于网络传播的自由性、交互性和开放性,使以往在传统新闻传媒上无法实现的个人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得到空前的展现,任何人只要进入网络便可无所不言,畅所欲言,形成了言论的“自由市潮。也正因有这种前所未有的相对自由、极度自如的表达平台和表达方式,因此如何因势利导,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网络新闻媒体面临的一个严肃的课题和挑战。
不可忽视的舆论力量
在中国,网络舆论主要由网络中的媒体言论与论坛(BBS)及新闻跟帖共同反映与形成。由于网络传播的自由性、交互性和开放性,网络舆论的反映和形成呈现出与传统大众传媒不同的特点。
近几年来,国内外的每一重大事件,几乎都在网络媒体引起强烈的反响和激烈的辩论,形成了一个言论的“自由市潮。在人民网的“观点频道”和“强国论坛”、新华网的“新华言论”和“发展论坛”、国际在线的“管窥天下”、红网的“红辣椒评论”、千龙网的“千龙评论”、东方网的“东方评论”、中青在线的“青年话题”以及新浪、搜狐等各大网站的新闻跟帖中,网民们每天都会就当下的热点或重大问题展开激烈的讨论,且对问题的讨论比较深入,进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影响。这些来自各网站的媒体言论与论坛(BBS)及新闻跟帖中的具有建设性的看法和观点,甚至对有关部门的决策和施政产生了影响。
2003年8月16日,有关媒体报道了刘涌二审被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团伙成员宋健飞被核准死刑并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消息,旋即在互联网上引起了众多网民的关注。网民纷纷撰文抨击司法黑暗,间接促使中国最高人民法院50年来第一次提审普通刑事案,并罕见地推翻沈阳高法的判决,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此外,在美伊战争、反腐倡廉、为农民工“讨工钱”、三农问题、教育乱收费、学术腐败、处女卖淫、“宝马车撞人案”等事件与讨论活动中,网络舆论都显示出了不可忽视的力量,以至于有人把2003年称为“网络舆论年”。
正如中国社科院网络研究学者闵大洪所说,今天,网友言论之活跃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不论是国内重大事件,还是国际重大事件,都能马上形成网上舆论,甚至进而产生巨大的舆论压力,达到任何部门、机构甚至公众人物无法忽视的地步。以往只有权势阶层和知识精英拥有话语权,而网络则使普通公众包括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也拥有了某种话语权。
但是,尽管网络媒体的兴起使得网民有了自由发表意见的平台,可这类网络言论是由网友自由随意发言、目的性不强、主题分散、导向不明,而且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比如社会舆论分散、网络色情问题、隐私披露、谣言增多导致妖言惑众、偏激和非理性、谩骂与攻击、群体的盲从与冲动、国外文化入侵等问题相继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