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继续沿用公文,原因如下:
1. 公文是一种传统的文件形式,使用广泛,被许多组织和机构所采用,已被社会公认为一种正式、规范、标准化的文件格式。
2. 公文表达规范,内容系统,能够更准确地传达工作意图和要求,以及承载权责清晰的文件效力,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
3. 公文突出正式性和权威性,能够有效增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力和形象形态的表现,保证工作方向的明确和数据的准确性。
4. 公文能够遵循规章制度,依法办事,保证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增强条例的约束力,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行动更切实可行,在实际工作中有效掌握需要完成的事项。
5. 最后,公文具备管理机制与记录重要信息的功能,对于工作领导小组重要的决策和指导文本进行记录和有序安排,同时也能够规范工作标准和工作方法,为后续的督查管理和长效评估等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