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区长是中国地方政府的一种领导职务,属于副厅级别(正厅级别为市委书记)。以下为具体解释:
1. 职位级别:地级市区长的职位级别比县级市区长高,与副省级单位的副省长相当,是一种副厅级别的领导职务。
2. 职责和权限:地级市区长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事务,具有相应的行政权力和决策权限。
3. 上下级关系:地级市区长在地方政府中处于中层领导地位,下面有管辖若干县级市和辖区内的各级政府机构,上面受市委书记和省级领导的领导和监督。
4. 选拔和任免:地级市区长一般由市级政府或省级政府进行选拔,并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任免,任期一般为5年。
总之,地级市区长是中国地方政府的重要领导人员,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