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豁免之后期满生存金怎么赔付

2023-06-24 17阅读

保费豁免是指在被保险人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情况导致无法支付保险费时,由保险公司代为支付保险费的一项服务。如果被 insured person 被诊断出符合豁免条件,将不需要再支付该保险单所规定的保费,但若到了 policies 的期满日,该合同仍未解除,该产品保单仍会按原定期的要求向 insured person 进行赔付。

以下是具体回答:

1. 保险合同的期限届满,即依据保险合同条款约定进行支付sum assured 对象只要存活,在正式投保的一段时间内能够获得一定的生存金。

2. 续保:在一些合格的保险产品中,被 insured person 发生“保费豁免”事件后,保险公司将代为缴纳第二年的保费,从而保障 insured person 的再次承保。这就意味着 ,insured person 获得了豁免后,可以通过续保免费享受该保险产品的续保服务,此时,将按照产品规定继续向 insured person 支付生存金。

3. 额外责任附加 rider: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存在有关 rider 的条款,则 insured person 在被诊断出符合豁免条件并得到保费豁免后,可以继续享受与保单有关的其他 rider 支付项目,从而获得额外的保障和福利。 在这种情况下,被豁免人在生存金支付期限内依然能够享受 rider 的相关赔偿,这也是豁免“不影响正常收益”的证明。

总的来说,当 insured person 获得了保费豁免服务,仍能够对产品进行有效投保,并收到相应的生存金。 以上,即是相关事项的完整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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