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资管新规是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资产支持计划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所组成的系列管理规定,旨在强化对资管产品的监管,降低系统性风险。
具体的规定为:
1. 强制分类。所有资管产品都要从资金来源、信托要素、现金流结构和投资范围等方面进行分类,并相应地设定准入标准、限制投资范围、要求合同约定预期收益率等。
2. 严格分离账户。限制银行理财资金与其他银行业务的交叉支持,确保银行理财产品实际的资金运作完全独立。
3. 限制管理人与投资关系。不再允许管理人同投资者之间形成任何形式的保本或承诺收益,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托管资金,避免经营者与投资人之间存在重大利益关联。
4. 分离管理和销售。明确管理机构和销售机构的职能界限和责任,只有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才可以进行基金销售业务,严禁代销模式。
5. 设置杠杆和风险管理要求。限制银行理财产品通过信托计划、受益权、债权转让等方式参与某些潜在高风险投资项目,并设置合理的杠杆和风险管理要求。
6. 完善风险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指导性文件,提高监管部门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创造更具活力和稳定的市场环境。
7. 统一规范基金会计标准。按照国际通行的会计机构进行资产估价和流量披露,规范基金会计标准,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和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