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主要分为五个级别,具体如下:
1.一级:身体功能严重受限,完全不能自理。包括:双下肢截瘫、高位截瘫、躯干截瘫、四肢肌萎缩、智力低下、言语不清等。
2.二级:身体功能比较严重受限,需要部分帮助。包括:下肢功能障碍、脊柱弯曲畸形、肢体变形等。
3.三级:身体功能轻度受限,但仍有一定的影响。包括:肢体残缺、肌肉疾病、骨科疾病、听力障碍等。
4.四级:身体功能有轻微受限,但不会影响日常生活。包括:轻度视力障碍、听力减退、不同程度的语言障碍、心理障碍等。
5.五级:无明显身体功能受限,但有一些身体问题。包括:残留小儿麻痹后遗症、习惯性便秘、慢性皮肤病等。
以上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根据不同的身体状况和功能受限程度,可以申请相应的残疾证,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