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人需要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1. 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权人应当提交当前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以证明其对该商标享有权利。
2. 实际使用证据:商标权人应当提供充足的实际使用证据,以证明其在相关领域内对该商标进行了实际、充分、稳定、持续的使用。
3. 民事索赔的损失和证据:商标权人应当提交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被侵犯后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间接损失。
4. 在商业宣传材料和营销方案中的使用证据:商标权人应当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企业在广告、市场推广、销售等方面的活动中,已经将该商标作为能够识别商品来源、区分本企业与他人的符号使用。
5. 广告宣传用途的使用证据:商标权人应当提交证据,证明该商标已经在广告、公告、宣传资料等渠道上进行了充分使用,并因此取得了一定的商誉和知名度。
总之,商标权人需要提供合法、可信、有力的证据,足以支持其主张,否则将会影响到案件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