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因无力偿还债务而被宣告破产,并通过清算实现债务的偿还。在破产清算期间,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社保关系会发生以下变化:
1. 社保缴纳义务:由原来由企业全权负责改变为由员工自行缴纳。
2. 退休金缴存:企业无力缴存,由清算管理人员代为收取并妥善保管。
3. 医疗保险:企业无法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员工可以自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 失业保险:失业后员工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由清算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5. 养老保险:员工的养老保险账户不受影响,但企业无法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在破产清算期间,员工的社保权益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在遇到企业破产的情况下,员工需要尽快了解清算情况,根据各项规定进行自我保障,合法维护自身的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