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以下几类:
1.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机动车辆交通事故中,轻重微恶性质不同的责任方也不同。一般来说,造成事故的一方应该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责任;被撞方无责任或者责任很小;如果双方存在一定过失,则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2. 非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在非机动车辆交通事故中,一般情况下,机动车造成的损害应由机动车驾驶员或者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人)承担;对于非机动车辆造成的损害,应由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者使用人承担。
3. 行人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在行人交通事故中,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违反交通规则,那么被撞方可以无责或承担小部分责任;如果行人存在一定过失,则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4. 其他情况:如果是特种车辆,如消防车、军车等,在公路上面性质特殊,责任的分配也有所不同;在有些特殊行业交通事故中,也会存在一定特殊的责任分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