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是指基于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人。一旦评标结果公布,评标委员会的决策就是最终的,投标人一般没有再提出异议或讨价的权利。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投标人可能可以提出讨价的请求:
1. 投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可以讨价的情况:有些招标文件可能会规定,在评标后中标人还可以与招标人就一些特定的事项进行协商,如价格调整、合同模板修改等。
2. 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如果中标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无法如期交付,超时交付,或者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提出讨价的要求。
3. 招标文件存在漏洞:如果招标文件存在表述不清或漏洞,导致中标价或其他问题发生争议,投标人可以提出讨价或其他争议解决措施的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提出讨价的请求,否则评标结果应该被认为是最终的。此外,任何要求讨价的请求都需要双方达成协议,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否则不具备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