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的一种特殊情况下,当遭受到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外部力量干扰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都不会承担任何责任。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战争、政治动荡、罢工等情形。具体规定如下:
1. 不可抗力条款不是无限制的豁免条款,必须需要满足具体的条件,如该事件不可避免、不能预见、不能克服。
2. 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提前考虑和明确写入不可抗力条款。
3.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对方立即暂停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合同的履行暂停期间双方应免费承担该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但如果有必要,一方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或避免可能引起的影响。
5.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迟履行超过一定时间,则发生违约责任的一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肉体损失赔偿等责任。
总之,不可抗力条款是双方协商一致下,防范不可预测因素而制定的一种特殊条款,它可以排除某些因素导致的违约责任,赋予当事人在被确定不可抗力情况下暂停或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