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倘若车辆在同一车道上行驶相对相遇处于接近状态时,前车应当依照交通情况选择靠右侧或者靠道路中心行驶。如果是宽度不够两车同时并排行驶的道路,前车也应尽力让出一些空间给后车。
2. 如果前车突然停车或静止不动,没有任何警示,导致了车辆相撞,前车有一定的过错责任。因为在会车时,应当在确保安全情况下,选择合适的位置,减速慢行或者紧急停车,做好警示标志,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3. 前车在会车时,如发现后车存在追尾风险,可通过打开警示灯、减速慢行等方式表明自己的意图,以此为后车提供时间和距离上的考虑,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前车没有采取这些措施,造成交通事故,那么前车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4. 总之,无论是前车还是后车,都应该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做到先行一步,尽量保证交通安全,等候后车为す候补。如果是前车违反规定停车造成事故,其过错责任较高,应承担较大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