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mpa项目是指为保护新疆伊犁江流域生态环境、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启动的一个大型综合性生态保护治理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MPA:MPA即Marine Protected Area(海洋保护区)的缩写,在这里特指陆地上的保护区,也就是“地洋同步协调保护”。该项目主要为了保护伊犁江流域的陆地生态系统和文化价值。
2. 保护范围:该项目保护范围包括伊犁河流域主干流、支流及湖泊、村庄周边生态要素等,面积约50万公顷。
3. 目标:该项目的目标是在5年内建设成为重要的生态示范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国家级森林公园。
4. 项目内容:包括湿地恢复、水土保持、封山育林、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
5. 投入资金:该项目投入巨大,将采取产业扶贫、工程建设等方式发展当地经济,累计的投入资金将达到近百亿。
6. 意义: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珍贵的生态系统,并且为国家和世界提供一个重要的生态研究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