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宜居是指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一种社会生态环境。具体来说,生态宜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物多样性:生态宜居的社会环境必须保护土地、水域、气候及物种,因此需要尽量维持生物多样性,促进不同生态系的平衡。
2. 空气质量:一个生态宜居的城市要求空气质量高,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减少污染,对空气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以确保公众健康。
3. 水资源:水为生命之源,生态宜居需要具有良好水资源,即水质健康,供应充足、管理系统有效可靠。
4. 垃圾处理:生态宜居的城市需要有效的垃圾处理设施和管理系统,以最小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产生,并能在这些条件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5.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必须是环保和可持续的。这包括材料的生产方式、供应说明及其对人体的影响等。
6. 可持续交通:可持续的交通方式是衍生出健康和可持续的社会的重要部分。充分的自行车和骑车道,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等,都能有效减少污染和交通拥堵。
7. 能源使用:为了达到更高效以及可持续的城市环境,应特别关注于在建筑、交通和照明等方面能在线控制地降低能源的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