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 职位等级
政协副主席属于国家机关的高级领导职务,一般为正部级或副部级。而公安局局长则是地方行政机关中的一级领导职务,通常为正厅级。
因此,在职位等级上,政协副主席官大于公安局局长。
2. 行政权限
政协副主席主要负责参政议政和社会团体工作,权力较为有限。其职责包括参加国家政治协商会议,就国家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等。虽然参与决策,但不能直接干预行政事务。
公安局局长则是地方行政机关中比较重要的职务,负责维护社会安全、打击犯罪和维护公共秩序。公安局局长具有较为广泛的行政权力和职责,可以制定、执行和监督相关的法律和行政规章。
因此,在行政权力方面,公安局局长官大于政协副主席。
3. 社会影响力
政协副主席作为国家机关的高级领导人,具有很高的社会声望和影响力,可以参与影响国家和社会的重大决策。其权威和形象都会对国家和政府产生重要影响。
公安局局长则是地方行政机关内的一级领导经济,其影响力较为局限。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地方治安管理,对外表现不够公开、透明和系统化,只有当某起特殊案件曝光后,其名字才会被媒体所提及。
因此,在社会影响力方面,政协副主席官大于公安局局长。
总体而言,政协副主席和公安局局长均是国家和地方机关中非常重要的领导职务,两者的权威、影响力等方面具有差异,不容易简单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