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春市自2018年10月起实行尾号限行措施,分为单双号限行和不限行。
2. 2019年1月7日至1月12日期间,由于长春市气象局发布寒潮黄色预警,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市政府临时实行了全城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3. 2019年8月20日,长春市政府发布通告,决定从2019年9月1日起,对部分区域采取“错时限行”措施,即在早晚高峰时段对当地的部分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此项措施将影响长春市南湖区、朝阳区、绿园区等区域的机动车。
4. 除以上情况外,长春市未出现较大规模的尾号限行措施,仍然是在特定条件下临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