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反悔要求财产分割的时限一般有以下几点:
1.时限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离婚时未提出财产分割要求的,或者在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前未行使请求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分割的请求。该时限为起诉之日起六个月内,因故不能起诉的,可以延长至一年。
2.协议约定。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到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双方可以在离婚后协商一致,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书》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受时间限制。
3.司法判决。在离婚时提出财产分割却未得到解决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此时,时间限制则由法院判决,当事人需按照判决结果执行。
总之,离婚后反悔要求财产分割的时限是存在一定规定的,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必要的法律途径进行处理。否则,可能会因超出时限而无法继续申请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