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人口:申请人需为新乡市户籍,且家庭人口不超过3人。
2. 经济条件:家庭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
3. 年龄限制:适龄申请人需为18-60周岁。
4. 文化水平:适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
5. 无住房:适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新乡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并无接受政府安置住房。
6. 无违法记录:适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政治、法律、公共秩序方面无不良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7. 无犯罪记录:适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曾犯罪或因犯罪被判刑。
8. 提供真实信息:所有申请者均需提供真实个人及家庭情况材料,如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入住资格。
9. 入住优先级:根据《城市住房保障条例》,在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将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居住条件等因素排序,优先确定入住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