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头支票是指发票人在支付前,预知自己账户内没有足够的存款或余额,而无权出票的情况下,对持票人开出的无效支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签发空头支票属于假冒、诈骗等违法行为,所以相关处罚如下:
1. 行政处罚:签发空头支票是侵害了与其交易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因此,可以由银行或者非金融机构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如罚款、扣留账户、撤销营业执照等。
2. 民事责任:签发空头支票给持票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3. 刑事处罚:涉及巨额的空头支票可以被视为刑事犯罪,根据不同情况可被判处拘留、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
总之,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引起相关处罚和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