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在婚姻登记前已经拥有一定的财产,这些财产在婚后通常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这些财产只是归属于一方。
2.工资所得:夫妻双方的工资和奖金、津贴等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包括婚前开始到离婚前所获得的所有收入。
3.社会保险:夫妻双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其所获得的福利,在离婚时按照比例分配。
4.房产和车辆:只要房子或汽车是在婚姻期间购买的,并且是以夫妻双方的名义登记的,那么这些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其中只有一方出资,也不能否认它的共同性质。
5.银行存款和投资:夫妻在婚后共同开设的银行账户或者共同投资中获得的收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6.知识产权:夫妻所获得的知识产权,比如专利、商标等,在离婚时也可以进行财产分割。
总之,夫妻共同财产表现形式很多,这些财产在离婚时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