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当月已验旧的发票可以作废。以下是分点解答:
1.法律允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已经开具的发票不得撤销,出现错误的,在税务机关指导下应当开具红字发票,登记在发票销售台账和财务账簿中,并注明原发票号码、金额等内容,退还原购买人或者发票持有人,不得重复抵扣税款。但是,因为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发票用途的,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2.必须符合规定。作废旧发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例如票面应直接注销、加盖公章并填写作废注明;同时必须在当月内进行操作。
3.注意细节。作废旧发票前需要谨慎审查,确认是否是真正需要作废的发票,避免误操作造成损失。并且作废过程需保留好相关记录和证明文件,便于以后查询和核对。
总之,当月已验旧的发票确实可以作废,但是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注意细节,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