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会组织是指在学校内部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结构、职能和任务的自由组织。其性质主要包括:
1. 自主性。学校社会组织是自愿组成的,成员自主选择参加和退出组织,享有自主权。
2. 非营利性。学校社会组织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的自愿捐赠和其他来自学校或社会的资助,其目的并非盈利。
3. 公益性。学校社会组织的宗旨是为了服务同学、促进学校发展、增强社会责任等公益目的而设立。
4. 承认性。学校社会组织应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承认学校对其管理和监督。
5. 民主性。学校社会组织的管理应该民主化,组织内部应建立健全的民主程序和决策机制,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6. 多元性。学校社会组织应体现多元文化的交流与共存,不同学生群体间应该有交流和合作,互相促进。
7. 专业性。学校社会组织应当依据其所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围绕专业化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组织和活动。
8. 长期性。学校社会组织不应该只是短暂性的组织,应当具有长期性、可持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