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察院不批捕可以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检察院在决定不批准逮捕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提起公诉。
2. 检察院在不批捕的情况下也可能存在公诉的必要性。虽然没有经过逮捕,但犯罪嫌疑人仍存在犯罪行为,而检察院有权对其进行审查起诉。此时,检察院可以依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鉴定结果等材料,进行审查起诉并提交法院审理。
3. 检察院不批捕可以公诉,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仅适用于案件中逮捕与否的问题,并不能代表检察院对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认定。只有在法院审理后,根据法律规定,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才能最终确定其罪责。
4. 如果检察院不批捕,则意味着不必对嫌疑人拘留甚至已经释放,这种情况下,检察院要想公诉成功就需要收集更多的证据来支持其指控。因为若是公诉不成则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甚至降低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5. 因此,检察院在考虑是否提起公诉时,需权衡案件性质、人民群众是否关注、证据证明等方面的情况,准确把握信息资料,权衡利弊得失,量对应情形采用更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