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都设有各自的宣传部门。黄岛区宣传部属于地方政府的一级机构,具体说明如下:
1. 行政级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黄岛区属于青岛市辖区,宣传部是黄岛区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黄岛区宣传部部长属于党政领导干部,行政级别为副县级。
2. 职能职责:黄岛宣传部主要负责黄岛区的宣传工作,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组织掌握新闻报道和舆论工作,举办各种文化活动等;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监管。
3. 岗位特点:黄岛区宣传部是一种经常性、连续性的机构,其部长履职须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黄岛区宣传部部长具有政治觉悟、业务技能、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方面的素质,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养,以胜任管辖内宣传舆论工作的全面安排和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