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是公务员,这个问题需要从不同角度回答,如下:
1. 官方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条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经考试录用,并在行政机关或者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街道办事处是行政机关,因此工作在街道办事处的人员都属于公务员。
2. 职能分析: 街道办事处是由政府组织设立的基层政府单位,主要职责是在辖区内协调社会事务,承担基层治理任务。为实现这些职责,街道办事处需要设立各种职能部门,如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市政建设管理部门等。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与公务员一样,是通过公开招考录取的公务员。
3. 工资待遇: 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样,享受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待遇,包括社保、医保、住房补贴等。
4. 法律地位: 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样,在职权和法定机构的地位上都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综上所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是公务员,他们承担着基层政府的运行任务,具有公权力、法律地位等方面的特点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