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AC是指香港的廉政公署,是负责打击、预防及调查行政服务、执法机构和司法机构内涉及贪污行为及其他严重不当行为的机构。
2. ICAC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取证、侦查、检控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以维护社会公正和廉洁。
3. 配枪是指让ICAC的人员携带武器,这显然与ICAC的职能和宗旨不符,因为:
- ICAC的职责是打击贪污行为,而不是执行打击犯罪的任务,所以并不需要ICAC人员携带武器。
- ICAC需要依靠法律程序展开调查和取证,而不是像警察一样用武力执行职务。如果ICAC人员携带武器,将会让他们更倾向于使用暴力手段,这与维护社会公正和廉洁的目标相悖。
- ICAC的形象和信誉是其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如果ICAC人员携带武器,将会给公众留下不良印象,并可能影响到ICAC的形象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