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发票应标明计量单位,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的,可以要求纳税人增加或者减少计量单位。”因此,法律上是规定必须写发票计量单位的。
2.消费者权益:发票计量单位是说明货物或服务的基本单位,可以帮助消费者确认购买的商品数量,并避免商家漏开发票或少开发票等情况,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企业信誉度:对于企业来说,发票计量单位是重要的财务核算指标,可以体现企业的规模、生产能力、产品销售現狀等经营情况,对于客户信任和长期合作都具有推动作用。
4.避免税务纠纷:如果未写发票计量单位就开具发票,可能会引发税务机关的误读或难以确定商品服务的真实性和税收计算,从而给企业带来税务罚款以及其他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发票计量单位必须写。无论是从法律、消费者权益、企业信誉度还是税务分析等角度,发票计量单位都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