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是一种基层组织,是由政府派驻或选举产生的居民自治组织。它是政权在基层级别下行的代表机构之一,主要负责管理、服务和协调辖区内户籍、居住、就业、安全、环境等基本公共事务。其性质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1. 政府组织:社区居委会是由政府设立或者授权设立的,具有行政服务职能。
2. 居民自治机构:社区居委会由选民普选或者代表选举组成,代表辖区居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3. 公共事务服务机构: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内的基本公共事务,包括公共治安、环保、安全、卫生等。
4. 社区文化传承组织:社区居委会是一个地方文化的传承单位,具有较深的社区历史、文化背景和人文渊源。
5. 社区凝聚力维护组织: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种文化、体育、社交、教育和公益活动,有效提高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