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0条,押金是指债务人在履行债务时预付的款项或者不动产或者动产的质押物,不能超过债务的金额。因此,即使是统计局制服收押金也在法律范围内,只要不超过制服的价格。
2. 其他机关和公司的做法
不仅是统计局,很多机关和公司都要求员工在领取工作服或设备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这种做法被认为是合理的,因为可以确保员工重视使用公共财产的方式。
3. 记录分类
制服收押金通常应该建立记录,在员工退回制服时核对数量、质量以及是否有损坏等,如果没有问题,则应当能够退回全部的押金。如果出现丢失或损坏等问题,则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金额,并给予相应的解释。
4. 受到限制
尽管制服收押金是合法的做法,但是应当谨慎操作,并注意押金的数额不要过高,应当与实际情况和制服的价值相符。对于贫困职工,应当给予特别关照,避免制服收押金影响其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