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气体炉、氧气瓶、鞭炮、烟花等;
2. 火器弹药:其他武器、弹夹、子弹、枪支等;
3. 刀具及类似物品:刀、剪刀、剃须刀等;
4. 麻醉剂和毒品:各类药品、含麻醉成分的药品、大麻、海洛因等;
5. 动物及相关产品:动物(直接或间接),动物皮革制品如手提包、衣物等;
6. 生鲜、易腐食品:生肉、禽蛋类、鱼类等生鲜产品,乳制品、海鲜、果蔬等易腐产品;
7. 电池:锂电池、干电池(超过100Wh的锂电池必须托运);
8. 液体物品:化妆品、酒类、油漆、喷雾剂、汽油、液化气罐等(小于100ml并装入透明闭口袋内可随身携带);
9. 大型物品:如自行车、潜水装备、真人大小的模型等;
10. 其他:遗产、奇特的拍卖品、高温多湿或低温环境下易腐及有味道、气味等影响到其他旅客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