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书记处是中共中央的一个重要办事机构,其职责包括:
1. 负责执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和指示。
2. 组织实施党的各项任务和工作,完成汇报上级党组织的工作。
3. 协调各级党组织和干部之间的关系,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4. 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安排人员和物资的使用。
5. 提出政治和组织问题的建议,为中央委员会做出决策提供支持。
6. 保证中央委员会的决策全面、准确地传达给各级党组织。
7. 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和协调。
需要注意的是,中央书记处并非真正的行政机构,其权力不如中央委员会或政治局,但在党内组织中相当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