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人是从外部介入诉讼的,其参与具有相对独立性;
2. 第三人之间的争议与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可能存在相关性或者无关性,对于原被告的权益都有潜在影响;
3. 第三人的参与通常是挑战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
4. 第三人介入诉讼需要原告和被告同意或者法院允许,其介入并不会对原告和被告的诉讼主张造成实质性影响,但是会加重诉讼纠纷的复杂程度和诉讼效率的降低;
5. 第三人的权益受到诉讼判决的制约,其行使权利需通过与原告和被告的权利平衡来实现;
6. 第三人的介入会增加诉讼的时间和费用,对于实现案件的公正、及时和有效审理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