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领证规定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
2.男女双方必须先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后才能完婚。
3.男女双方必须已年满22周岁(男)或20周岁(女),未满以上年龄需提供公安机关或者民政部门发出的特批手续,得以结婚。
4.男女双方必须自愿且无法无天的愿望,不受任何人强迫或者利用欺骗手段结婚。
5.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同性恋者。
6.男女双方必须进行医学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7.男女双方必须在法律上有结婚资格,即未曾结婚或者已离婚或宣告无效。
8.男女双方必须在结婚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包括填写《婚姻登记表》、提供个人信息、提交证件等,并办理结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