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王国时期的土地类型包括:
1. 官田: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土地,用于支撑朝廷及官僚们的花销。
2. 封地:皇家授予给地位高的贵族及将领的土地,这些封地是他们赏赐士兵与财产的来源。
3. 农业用地:居民及平民所占有及经营的耕作和放牧用地,是新王国自给自足的基础。
4. 庙宇用地:用于祭祀神灵、道教与佛教寺院等宗教用途的土地。
5. 商业用地:作为市集和商店的土地,交易及手工业制造的发源地。
6. 山林用地:山林及丛林木材所在之用地,制造房屋及商品所需的树木来源。
7. 矿山用地:开采于斧头和火石的金属矿物资源所在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