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和基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度之本、权威之基,确立了国家政治体制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明确了政治权利和基本人权的保障,规定了政府职责和民众义务。
2. 法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石,是全国人民共同约定的行为规范,是治理社会的工具和手段。各类法律制度的完善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保障。
3. 司法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和保障。司法体系是国家实施法律的最高机构,是平衡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保障。同时,有效的司法制度和司法机构是现代化法治社会的基础。
4. 建设法治文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法治文化是一种根植于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的内在支撑和推动力量,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文化基础。
5. 公民意识和法治素质的提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并且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有正确的判断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维护权利和义务。
总之,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宪法、法律、司法体系、法治文化和公民意识和法治素质的提高。这些基础互为支撑,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现代化法治社会的支柱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