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事实不实:网络诽谤行为必须存在虚构、歪曲或者捏造的事实,否则就无法构成诽谤。
2. 公开发表:网络诽谤行为需要以公开的形式发表,比如在社交网络、论坛、博客等公共平台上发布。
3. 群众影响:网络诽谤行为需要对他人产生群众影响,即针对被害人的名誉、声誉或者其他权益进行贬低、批评或攻击,使其受到社会舆论压力和负面评价。
4. 主观恶意:网络诽谤行为需要存在恶意,即故意诋毁、污蔑、中伤或者捏造事实导致他人受到不良影响。
5. 实际损害:网络诽谤行为需要给被害人带来实际的经济、名誉或者其他方面的损害,比如影响其工作、生活、社交等方面。
总之,网络诽谤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加以惩治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