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情况说明:离婚协议中未约定抚养费,即未明确约定由哪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2. 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无工作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的一方,有赡养权利的,对于子女的抚养费用由对方承担。两个未成年的子女及以上文化程度在高中及以下阶段的,抚养费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两个未成年的子女中一个以上文化程度已经达到大专及以上阶段的,抚养费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
3. 结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离婚协议中未约定抚养费,需要按照以上规定进行支付。无论是父母双方都需要为子女的抚养费负责,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来承担相应的比例。如有一方无法支付所需费用,则应交由另一方支付。如果两个未成年子女且均在高中及以下阶段则抚养费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而两个未成年子女中一个已经大专及以上学历,则抚养费的数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