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中包括:
1.23个省: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地域
2.5个自治区: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西藏。这些自治区主要的特点是民族众多。
3.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这些城市都是直接由中央政府管理的,具有相对独立的行政权利。
4.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这两个地区有着独特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具有相对自主的行政权限。
总而言之,中国的省级行政区分布遍布全国,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经济、文化、气候和自然环境等方面的特点,形成了多样性和丰富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