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共分为34个省,其中包括31个以民族命名的省和3个以城市命名的省。这些省份又被划分为398个区,每个区下面又划分为许多地区,每个地区可能由数个村庄或城市组成。这些行政区划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都具有很大的重要性,在阿富汗的发展和稳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阿富汗行政区划单位的信息:
1. 总统直接管辖行政区域: 首都喀布尔市
2. 34个省份:
阿巴季瓦尔省、巴德赫什省、巴尔赫省、巴姆托省、法拉省、法里亚布省、戈尔省、根达赫尔省、吉兹尼省、赫尔曼德省、喜望娜省、卡布尔省、卡普萨省、凯恩德哈尔省、凯撒省、洛加尔省、尼木梅斯省、纳布尔省、耐希贾布尔省、帕尔旺省、帕克蒂亚省、帕涅贾尔省、普赫扎尔省、萨缪安格省、萨兰加省、萨帕德莱卡省、塔赫卡尔省、瓦尔达克省、瓦兹尼省、维尔马省、扎布尔省、扎波利省和赞赞江省。
3. 398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