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的名称是经过一定程序的。它们不是由个人来取名,而是由国际、区域或国家机构来命名。以下是台风名称的一些常见的情况和例子:
1. 国际机构——世界气象组织(WMO),在全球范围内命名台风。
2. 区域机构——亚太地区由ESCAP/WMO台风委员会,北大西洋及东北太平洋由ATCM。
3. 台风的名称通常以字母顺序排列,每个字母系各地的首字母,或是按照一定主题进行取名字。
4. 自1998年起,我国每年公布台风名称列表,由中央气象台主管负责。
5. 珠海市、湛江市、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浦东新区等多个城市,曾与WMO签署协议,将其所选用的名称提交给WMO备案并有权使用。
总之,台风名称的制订要符合一定规范,通过机构审核后方能开始使用,并建议命名方式应简洁、方便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