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第41条规定了关于继承权的内容:
1.男女双方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包括遗产、赠与和赔偿等财产。
2.无子女时,父母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配偶优先于父母继承。
3.有子女时,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配偶和子女只能在一定比例内享有继承权,其中配偶分得一定的绝对份额。具体继承比例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4.女方因生育儿女独自承担家庭责任和劳动,以及因此而导致收入减少的,可依法获得相应的抚养费和生活费。
总体来说,新婚姻法第41条通过规定继承权的内容,进一步保障了婚姻中的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了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