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一坪的土地产出的粮食量因时期、地区、气候等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可参考以下几点:
1. 秦汉时期:据《史记》记载,秦汉时期一亩(约合6.07坪)耕种黍禾之类,年产3-5斗(约合60-100升)左右。而“金田起义”中,起义军所占领的土地每年仅可收获1-2石(约合50-100升)左右的粮食。
2. 唐宋时期:唐朝时期,一亩耕种水稻,平均产量为2-3石;宋朝时期,一亩水稻平均产量达到4-6石左右,但不同地区、土壤等条件会有差异。
3. 其他时期:明清时期,一亩水稻平均产量仅有2-3石;而到了清朝末期,一亩水稻平均产量可达到7-8石,有的甚至超过10石。但一坪的土地产量应该只是一亩产量的1/3或1/4左右。
总的来说,一坪的土地在古代可以产出大约0.5-2斗(约合10-40升)的粮食,并且具体数值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