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礼物分手后要求返还可行吗

2023-07-23 23阅读

1. 礼物的性质:首先要考虑礼物的性质,如果是正常情况下赠送的礼物,如过节、生日、纪念日等,且没有任何条件或约定,则被赠予人成为合法所有人。此时即使分手也不会因为赠送礼物而需要归还。

2. 礼物的特定目的:特定目的的礼物,如情人节送的钻戒或购买的房屋等,则在赠与时往往存在特定目的,即达成某些特定的约定或者条件。如果这些条件不满足,则需要归还赠予人,否则可能会引起纷争。

3. 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赠与的义务是单方面的,没有对价的交换,因此赠与后不可以反悔。但是,司法实践中认为,分手后,如果对方能够证明赠予其礼物的原因是为了维持感情关系,则可视为有条件性的赠与。同时,赠予方可以基于这一理由要求归还赠与的礼物。

4. 双方协商: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分手后离异之前所赠送的礼物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彼此交还礼物;如果协商不一致,则需要考虑法律规定和证明是否存在特定约定或条件。

总之,分手后要求返还赠与的礼物,首先需要考虑礼物的性质和赠送时是否存在特定目的或条件,其次需要查看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尊重对方意愿的前提下,尽量通过平等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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