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权是国家对纳税人的税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利。具体来说,税务检查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范围:税务检查权是由税务机关行使的,包括国税局、地税局等各级税务部门。
2. 建立法律基础:税务检查权的行使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税收管理法、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
3. 检查对象:税务机关有权对所有纳税人和交税义务人进行检查,包括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等。
4. 检查理由: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纳税人的税收行为进行检查,理由可以是税款申报、纳税申报、税收资料保存等。
5. 检查方式和程序: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程序一般包括通知、询问、复核、登记等步骤。
6. 处理结果:税务机关对发现的问题可以下达责令改正、罚款、追缴税款等决定,也可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 法律保障:纳税人在遭受税务机关检查时享有合法权益保障,税务机关的检查应遵循法定程序和程序正义,不得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